抢劫三元五 挨蹲三年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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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7日10:45 桂龙新闻网-南宁日报 | |||||||||
宁明讯 近日,宁明县人民法院以抢劫罪依法判处被告人陆卫平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000元。 陆卫平是该县桐棉乡人。2001年10月23日晚11时许,韦景华(已判刑)向他提出去桐棉中学找学生“要”点钱来用。他赞同并持木棒随韦景华来到桐棉中学学生宿舍楼。陆卫平从窗口外用木棒敲一男生的床头强迫其开门后,韦景华走进宿舍,拔出牛角刀把睡梦中的学
宁明县人民法院鉴于陆卫平在这次共同入室抢劫案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故依法从轻做出上述判决。(姚开方) 责编:谢寿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