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与男生发生关系后失忆 是否遭强奸难认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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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8日01:37 人民网-江南时报 | |||||||||
一名在校读书的18岁少女认识外校一名男生,在一个出租屋内两人发生关系后,少女突发精神性失常,不会讲话,神情痴呆……少女的家长认为女儿受到了强奸,但遭男孩否认,整个案件因此变得扑朔迷离。 家长:我女儿肯定被强奸了
原本活泼开朗的阳光女孩陈丽文(化名),家住盐城市区东湖村,由于中考成绩不理想,便进了盐城一所职业中学读书。陈丽文的父母都很支持女儿,希望她能够学到一门技术,毕业以后好找份满意的工作。然而,倍受父母呵护的女儿在读书期间还是出了问题。据陈丽文的姑父介绍,今年2月29日(星期日),陈丽文的父母一直工作到深夜才回来,当时女儿已经睡着,并没有异常情况。第二天,陈丽文照常骑车去学校上学,中午回来时说没有精神,不想吃饭。下午五、六点钟时,陈丽文打电话回家说:"今天身体不舒服,晚上不回去了,睡在住校生的宿舍里。"到夜里三、四点时,陈丽文从学校给睡着的父母打来电话,她哭着说自己受不了,就要死了,吓得父母连忙赶到学校将她接回家。家人以为小孩感冒发热,就在村里的诊所为她连续挂了两天的盐水,却不见任何效果。小丽文一直说下身胀痛,家人带她到盐城中医院进行B超检查,但未查出什么结果。三四天后,原本活泼可爱的陈丽文变得沉默寡言,神情痴呆,不愿意和人讲话。在父母带陈丽文去医院的途中,小丽文突然指着离家不远的一间租房,木讷的说:"就是这个地方。"家人问什么事,她没有回答,却说出"刘从峰(化名)"和"王志刚(化名)"两个名字。作为过来人的父母,这时才意识到女儿可能在那方面出事了,但小丽文却怎么也不肯开口说话。父母在小丽文一个要好的女同学那里听说了这样一个情况:"小丽文说有一个人打了她一个耳光,一个人踢了她一脚。"父母越想越害怕:我的女儿肯定被人强奸了! 为了弄清事实真相,陈丽文的父母决定开始着手调查。他们首先找到了小丽文提到的那个出租屋,在那里见到一个叫刘从峰的男孩,经过盘问,刘从峰承认他认识陈丽文,不过他们之间没有任何关系,陈和他在盐城市某中学读高二的同乡王志刚正在谈恋爱。"他们之间经常通电话,也常到我这边来玩。今年还在我这边玩过两次呢,一次在2月21日,一次在2月29日。29日那天,我不在宿舍里,他们两个人在这里的,王志刚有我房间的钥匙。" 随后,感到问题严重的陈丽文的父母便向警方报案,称女儿被人强奸。警方让他们带小丽文去医院进行检查,然而因为当初未考虑到这方面,所以陈丽文事发后的内衣已全部洗掉。 在记者调查此事时,陈丽文的姑父称,小丽文的父母在3月13日就报了警,然而半个多月过去了,受理此案的亭湖区公安分局先锋派出所却还没有什么说法。到现在,小丽文的父母已给女儿花去了两三千元治疗费用。 陈丽文的母亲告诉记者:"我女儿肯定被强奸了。如果她是和别人谈恋爱而发生关系的,精神是不可能受这么大刺激的,甚至连大小便都不知道。因为这件事,我女儿已经有一个月不能上学,而那个男孩子却仍然安稳地上学。这对我女儿来说太不公平了,我们要求公安部门尽快对此事地给出说法。" 众人:过去的小丽文是个乐天派 昨日,记者在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见到了正在接受治疗的陈丽文。在该院的针灸科,小丽文躺在平台上,脸上和膝盖处都扎上了针。守候在一旁的陈母告诉记者:"当初来医院时,因为病情比较严重,负责替小丽文治病的周医师不肯接手,让她去精神病院治疗。最后通过熟人说情,周医师才答应治疗。针灸一星期了,治疗的效果还算可以。小丽文现在能够讲话,不过说话反应比较迟钝。医生再三告诫我们,不能再提以前的事,防止她旧病复发而成为废人。"她说,小丽文以前天真,活泼,人见人爱,对生活充满了希望,现在遭此变测成了这样。警方说等她能开口讲话后,才可能将事情调查个水落石出。陈丽文的一位邻居告诉记者:"过去小丽文是天生的乐天派,嘴巴比较甜,邻居们都很喜欢她。"替陈丽文进行针灸的钱医师说,尽管小女孩现在变成了这样,但可以看出她以前肯定是个性格开朗的人。因为有医生的嘱咐,所以记者就没敢问陈丽文有关事发当天的问题。记者随意和她聊了几句,小丽文笑着告诉记者,她比较喜欢体育。 医生:治疗恢复还需要一段时间 据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替陈丽文治疗的医师介绍,小丽文来时病情很严重,用力按她手穴都没有反应,也不会讲话,这种症状医学上称之为急性反应性亚木僵状态。一般出现这样的病情,病人都是受到极重度惊吓引起的,比如说女孩子受到了暴力强奸等。目前必须对病人进行药物治疗和心理开导,不能再对之施加压力,也不能逼问以前发生的事情,否则可能会使好转的病情再度恶化,甚至能使女孩成了废人。照目前情况看,小丽文恢复记忆可能还需要一段时日。 警方:男孩承认两人发生关系,但不是强奸 记者来到受理此案的先锋派出所了解情况时,该所刑侦四中队杨国祥副中队长先称"没有这回事",后又说此事涉及未成年人,还在调查之中,不便向记者透露。"目前警方还未立案,仍在进一步调查。"据负责此案的戴警官介绍,他们已经将某学校的男生王志刚带回讯问,男孩承认在2月29日和女孩子发生了性关系,29日是他打电话约陈出来的。"对于男孩所讲是否属实,两人的关系构不构成强奸,警方还须作进一步的调查。"戴警官说道。 学校:男孩平时表现比较好 记者在男孩王志刚所在的盐城某中学采访时却了解到一个意外的情况。据该校政教处孙主任介绍:当公安人员向学校反映此事时,老师感到很惊讶,因为王同学成绩很不错,平时表现也很好,没想到这个优秀的学生出了问题。孙主任介绍,昨天下午王志刚已被其父母带回家,校方将根据警方的调查结果对其进行处理。 律师:强奸罪难以认定 江苏维世德律师事务所龚万良律师认为,强奸罪是指对方采用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违背妇女的意愿而实施的犯罪。不论双方以前是否发生过关系,只要事发当时违背了妇女的意愿而强制性与其发生关系,就构成了强奸罪。从此案来看,目前女方因惊吓过度不能向警方提供证据,而且缺少必要的物证,所以警方还不能判定男方强奸罪成立。如果作为民事案件,女方要求男方赔偿,必须经过医学部门权威鉴定,若女方的病情确实是因与男方发生性关系而引起的,而且无排它性,女方可以向男方索要经济赔偿,男方如拒绝,女方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记者 施广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