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革时栽的树砸伤人谁负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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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8日01:40 现代快报 | |||||||||
岸边大树把人砸瘫痪了,本该找大树的主人赔偿。但因为树是若干年前的施工单位栽的,这个单位早已经不存在了。该找谁索赔呢?这样一件树砸伤人的案件因为“被告”的复杂性而变得扑朔迷离。常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成功地帮助当事人打赢了官司,25日,他们收到了当事人送来的锦旗。 2000年3月的一天下午,苏州吴江市的农民沈建英和丈夫钱建华撑船到常州来卖咸菜。
据各种档案资料表明,砸中沈建英的白杨树是文革时期常州市运河指挥部栽种的,后该指挥部解散,所种树木并未移交任何部门管理。经过一个多月的调查,十七个部门的走访,最终仍无法确定谁是所涉树木的所有人或管养人,谁是本案被告的问题变得突出而又尖锐。该市法律援助中心芮主任及张林芳律师认为,有关主管部门管理上有疏忽,未能在长时间内落实具体管理主体并履行监督养护职能,负有一定责任,故以市园林局为被告较可行。 常州市天宁区法院于2001年12月一审判决,由市园林绿化管理局赔偿沈建英共计人民币230529.96元。但被告常州市园林局支付58000元之后不服提出上诉。2002年4月20日,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02年12月10日,园林局请求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进行再审。2003年7月3日,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主持了民事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园林局即支付沈建英117838.98元,余款54690.98元于2004年5月1日前支付。 作者:快报记者 陈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