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3年办65件民工强奸案 性压抑成犯罪主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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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8日08:24 北京青年报 | |||||||||
本报讯 外地来京的小王和小刘在一个大学建筑工地做建筑工。他们每天看到大学校园里成双成对的青年男女谈情说爱,心里极不平衡。在长时间性需求无法满足的情况下,2003年8月的一个夜晚,二人带上了绳子和胶带,来到蓟门桥附近,将路过的女孩小惠拉到路边的小树林里进行了轮奸。后二人被各判处有期徒刑17年。海淀区检察院2001年至2003年办理的强奸案件中,有65件是外地来京务工农民所为,占近三年强奸案件总数的58.6%。据承办这类案件的检察官分析,长期性压抑是民工犯强奸罪的主要原因。
据介绍,民工强奸案件有以下主要特点:犯罪主体年轻化,20岁左右的年轻人占绝大多数。这些民工精力旺盛,生理需求大而自控能力相对较差,易做出不理智的选择。另外,强奸案件多发生在夏季,夏季女性穿着鲜艳、薄透,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强奸犯的犯罪欲。再有,犯罪时间相对集中在20时至24时,罪犯与被害人相识的案件多,被害女性为外地来京人员者多,民工酒后“乱性”者多。 李罡 郭毅涛 刘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