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救火献生命家属含泪上法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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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9日12:49 新闻晚报 | |||||||||
据新华社电在安徽省芜湖市,一名青年教师见义勇为献出生命,妻女生活无着,只有将被救助者告上法庭,要求赔偿。这起中国首例见义勇为赔偿案,引发许多尴尬和争议。 夜半大火,英雄见义勇为2002年5月28日凌晨4时,安徽省芜湖市园丁一区17栋2单元102室梁某家发生火灾。与梁家住对门的芜湖市二十五中学数学老师谢小云被呼救声惊醒。他起来后发现邻居梁某家窗口浓烟滚滚,就立即冲了出去。在妻子林金华和其他居民的协助下
谢小云回到家中重新睡觉。十几分钟后,其妻林金华发现谢小云脸色异常,嘴里发出咕噜咕噜的响声,呼叫也没有反应,急忙打120急救电话。医生赶到时,发现谢小云已经死亡。 谢小云见义勇为的事迹迅速传开,芜湖市主要媒体均进行了采访报道,“英雄赞歌”一时响遍芜湖。 生活所迫,家属走上法庭谢小云生前一直在学校工作,收入不高。林金华在芜湖的一家企业工作,每月只有500元左右的工资。谢小云在世时刚买了房子,他们就向学校借了2500元。事到如今,还债的压力全都落到了林金华的身上。 谢小云死后,对门的梁某也来看望了林金华,并送来了500元现金表示慰问。不知出于什么原因,此后林金华再也没有见到邻居梁某了。一天,梁某问前来给哥哥办理丧事的谢小云弟弟:“你们家的事什么时候结束?我家房子要装修了。”林金华听到小叔子这么一说,心里顿时冰凉。 在谢小云死后一年多时间里,梁某除了出殡时送来500元之外,仅露过一次面。由于两家住在一起,低头不见抬头见,面对这一切,林金华越来越感到不是滋味。她觉得,不为梁家救火,她也不会有自己丧夫、女儿失父之痛,也不会有如此大的生活压力。同时她也认为,作为被救助者,梁家行为是不道德的。 于是,林金华决定通过法律途径向导致丈夫死亡的受益人梁某索赔。2003年11月15日,林金华向芜湖市新芜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将梁某告上法庭,主审法官认为被告梁某从事个体建筑业务,妻子是幼儿园教师,经济收入尚可,作为直接受益人应该给予原告一定的经济补偿。但是,被告认为谢小云的死只是一种时间的巧合,与救火没有直接关系。在调解没有结果的情况下。芜湖市新芜区法院2004年1月一审判决林金华胜诉。但被告不服判决提请上诉,这起见义勇为赔偿官司还得打下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