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复行为险酿大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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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9日12:59 今晚报 | |||||||||
本报讯仅因单位领导将自己的组长职务撤免,一中年男子便伙同他人烧割单位的机器设备以泄私愤,险些酿成大祸。经审查,检察机关以破坏生产经营罪提起公诉。今天上午,本市河东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 据检察机关起诉称,今年50岁的杨某,原在本市河东区中山门供热站打工。因工作积极、技术过硬,曾被任命为维修组组长。后由于一些原因,站领导将其组长职务撤免,为此
二人作案后一时没有被发现。直到2003年10月27日和29日,供热站对供热试运行时才发现该处隐患,经过及时抢修才未对中山门附近居民供热造成重大影响。二人的这一破坏行为造成供热站直接经济损失824元,间接经济损失1.5万余元。 与此同时,供热站还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二被告赔偿经济损失。 今日庭审,旁听席上坐满了两名被告人的亲属,当二人戴着手铐走上法庭时,亲人们不禁泪流满面。经协商,二被告家属同意共同向供热站赔偿9000元人民币。在接受法官讯问时,杨某表示,自己从前没有任何前科劣迹,为出一时之气,才出此下策,杜某则表示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并不知道这是犯罪行为,二人均希望法官能予以轻判。 10时15分法官宣布休庭,择日宣判。(孙启明 刘辰 张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