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讯(记者郭志霞)为让公司多承揽一些工程,原任怀柔新禹水利水电工程公司经理的于久军多次用公款打点有关人员,而为了不让自己的“风流韵事”败露,他还多次用公款摆平“情人”。昨天,被控贪污333万余元的于久军在市二中院接受审讯。
被告人于久军正在看卷宗。通讯员 高志海/摄 据介绍,1996年,于久军任怀柔区新禹水利水电工程公司经理。经过别人介绍,他与当地年轻女子任秀梅、其姐姐任秀兰相识。于久军在法庭上供述说,一次他在喝醉酒后与任秀梅做了“不该做的事”,这样就与任秀梅建立了“特殊朋友”关系,此后双方往来频繁,任秀梅慢慢成了于久军的“情人”。但两人之间并无多少感情可言。于久军在法庭上说,他与家人关系很好,不愿意让家里人知道他与任秀梅的关系。任秀梅抓住他的这个心理,多次带着自己的姐姐、弟弟等人向他直接要钱。为了不让事情败露,于久军就从公款中利用虚报发票等手段,给付任秀梅数十万元。据公诉人员举证显示,公安机关已经立案侦查任秀梅与其姐姐涉嫌敲诈勒索一案,目前此两人外逃。
检察机关起诉称,从1997年至2002年间,于久军利用担任该公司经理、负责全面工作并主管财务的职务便利,采取虚开发票、虚造施工队人工费等手段先后44次骗取公款共计333.3万元。
据此案检察官介绍,于久军之所以能在长达5年的时间涉嫌贪污这么多钱,每次动辄数十万,与其公司财务管理混乱,制约机制不健全有关。为此,他们已向该公司及其上级单位发了司法建议书,现在两单位已将整改结果给检察院回函。据悉,此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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