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造成Ⅲ度灼伤 衡水首例理疗医疗器械投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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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30日02:05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衡水电(记者孟宪峰)目前,市场上有很多采用物理治疗疗法的医疗器械。可衡水的刘先生在免费试用这种医疗器械的时候,却意外地被灼伤了,他为此投诉到衡水市消费者协会。据了解,这是衡水市出现的首例理疗医疗器械投诉。 免费试用造成灼伤
刘先生患有骨质增生。2月20日下午,他到衡水某医药商场购药,在名为“龙马辐射治疗器”的专柜前被售货员的讲解吸引。售货员介绍,这款医疗器械采用“纯物理治疗疗法”,可以“免除药物对人体的毒副作用”,并可“免费试用”。 抱着试试看的心情,刘先生接受了“免费试用”。热情的售货员帮他在左膝附近装好仪器,怕温度过高,还给刘先生垫上了两层毛巾,当时进行了30多分钟的治疗,刘先生没有感觉到异样。 回到家中,刘先生突然感觉左膝内侧接受治疗的部位很疼痛,一看,起了个比枣还大的燎泡,上药和吃药都不见好转,最后结了一个大黑痂。经医院诊断证明为Ⅲ度灼伤,医生建议住院手术。 自被灼伤以后,刘先生一直与商家交涉,对方百般推脱,仅分两次给了他共80元的医疗费。刘先生认为自己身心受到极大伤害,为维权向衡水消协进行了投诉。 该投诉为衡水首例 衡水市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介绍,消协已经接到了刘先生的投诉,并且正在进行调解,目前当事双方意见还没有达成一致。如调解不成,刘先生可向法院提起上诉。 这位工作人员透露,医疗领域的投诉中,消协接到的关于化妆品的投诉较多,理疗医疗器械的投诉目前在衡水还是第一例。 医疗器械管理严格 衡水市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科科长龙卫灵对记者说,刘先生试用的这类治疗器属于国家二类医疗器械,即对器械的安全性、有效性应当加以控制的医疗器械。国家对这类医疗器械都有严格的审批,并通过临床验证,对部位、距离、时间也有具体的规定,一般不会出现安全问题,但如果没有按说明书的要求去做,操作不当,就有可能对使用者造成伤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