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岁老太含泪状告五子女 要求承担赡养费(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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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30日07:31 半岛都市报 | |||||||||||
90岁的王老太因为五个子女不承担赡养费而将子女告上法庭。3月29日上午,市北法院延安路法庭将该案安排在延安二路居委会前的楼院里公开开庭。当着100多名市民的面,白发老太和五个子女进行了激烈的争论。最终,法庭判决五个子女须每月共同负担600元赡养费,以解决老人当前的生活困难。 老太状告五子女
现住田家花园的王老太诉称,自己体弱多病,没有生活来源。她有五个子女,但从不给她赡养费,她曾于去年向法院提起诉讼,子女们当庭表示要履行赡养义务,故而自己撤诉。但事后五个子女仍旧不履行义务,她现在的生活非常艰难,希望法院为自己撑腰,让五个子女每月共同承担1000元赡养费,并补齐从2001年12月至今拖欠的赡养费。 老少爷们来旁听 记者看到,法官刚把法庭整顿好,周围的居民便纷纷带着马扎、板凳来到现场,其中有很多是白发苍苍的老人,看到满脸皱纹的王老太坐上原告席,他们议论着老太的几个子女,认为老人这么大年纪被子女如此折腾,子女真是不该。有的老人和子女一起到场,希望在这里让子女也接受一下教育。 五子女否认不孝 老太的大儿子已经66岁,没有出庭,他的委托代理人表示,大儿子一直很孝顺。二儿子则称在他们的照顾下,母亲身体和生活都很好,不存在不履行赡养义务之说。大女儿和小女儿则提到,当时由他们兄妹几个共同出资给母亲买了两套房子,一套由母亲居住,一套出租,把租金作为老人的赡养费,他们并不是不赡养老人。因为他们觉得母亲靠房租等就可维持生活,平时也经常去照顾她,老人生活得很好。但他们都承认从来都没有给过老人赡养费。 二女儿支持母亲 与母亲一起过的二女儿和其他几个子女的态度明显对立。她说,出租一套房子的租金500元,但住在小区的花费很高,去掉物业费等就剩下200元。但从2003年10月底二哥不让出租房子了,现在母亲生活很困难。她曾商量共同出钱养老人,但其他子女都不同意。从2003年10月底到现在,老人一分钱也没有得到,只能借钱吃饭,而她现在带着一个上中学的孩子过日子,也没有太多的钱,母亲只好起诉要求赡养费。 老人气得直落泪 几个子女在法庭上情绪很激动,很多时候都不愿抬头。三个女儿对自己当被告很委屈,在争辩自己是否不孝顺时不停地落泪,还不停向身后旁听的居民讲自己的苦衷。争辩时,二儿子对母亲的做法非常不满,言辞激烈地指责母亲,还多次站起身来拍桌子,被法警制止。其母亲面对几个子女的争论,不停地流泪,特别是对子女的过激举动很生气,身体不停地颤抖。 二儿媳扰乱法庭 庭审过程中,二儿媳从围观市民中站出来,向在场旁听者大声诉说着自己的对象和几个兄妹对老人都是孝顺的,并对和老人一起住的二女儿进行指责。法庭旁听居民一片哗然,法庭的秩序受到了扰乱,在场法警立即制止了二儿媳的行为,将其驱逐出场。但二儿媳离开现场,来到较远的高处,还是不时地大声喧哗,并向其周围的一些旁听者不停地诉说着家务事,她还高声喊自己的丈夫,支持他提出的把房子卖了来养母亲的意见。 焦点问题是房子 老太和子女间争论的焦点问题还是围绕着两套房子。大儿子、二儿子、大女儿和小女儿都认为他们凑的钱买房时还余下18000元,母亲用这些钱生活,手头应很宽裕。他们认为原先一家人关系很好,就是因为两套房子的问题大家才闹僵,他们主张将房子卖了,房款作为母亲的养老金,等花完后再由子女共同出钱。而二女儿和老人是另一个说法,她们称这几年来生活中的花费很多,18000元早已花掉。而对房子问题,由于还没有办理房产证,提卖房子不现实,目前最重要的是先解决老人的吃饭问题。 宣判:五个子女月供六百 法官在听取了双方意见后经过合议,最终当庭作出判决。本案涉及的房屋问题与本案属两个法律关系。考虑各方面因素,法院判决,自2004年4月起,大儿子自愿每月负担赡养费200元,其他子女每月负担100元。老人和几个子女各有意见,小女儿则表示要上诉。 法官:解决老人生活难题 审理该案的市北法院延安路法庭副庭长王卫青告诉记者,此案涉及老人赡养问题,家务事大家都来听,更能起到教育作用。此案判决是本着维护老人的利益原则,对于争论中的房子问题由于没有房产证且各方都没有正式提交材料,只能由他们另行起诉。目前老人生活遇到了困难,作为子女应首先拿出赡养费解决老人的生活难题。 本报记者刘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