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将全面实现“无单抄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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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30日11:00 云南日报 | |||||||||
云南日报网 昆明供电局今年将计划分片组织实施“无单抄表”,争取今年底使“一户一表”居民用电户全部实现无单抄表。 据介绍,无单抄表是一种新的抄表、催费方式,是抄表员抄录电度以后,取消电费
实行无单抄表的用电客户需注意哪些问题呢?供电局有关人士说,首先是按照预先排出的全年抄表日程,居民小区住户分单月及双月,抄表日程张贴于单元楼内等地,居民可注意查看并记住自己是单月还是双月抄表;其次,供电部门抄表后不再给用电户发送电费通知单,用户于抄表当月28日前持用电客户联系卡或凭用电户号到工商银行、交通银行、昆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电费代收点或拓东路39号昆明供电局营业厅及春苑小区昆明供电局西区供电分局营业厅交清电费。实行银行储蓄代扣电费的客户可根据自己的用电情况提前(于抄表当月10日前)到银行蓄费,以便有足够的存款下账;第三,查询电费可在昆明供电局网站(http?押//www.kpsc.com.cn/)上的“客户服务中心:网上电费查询”栏目中输入用户户号即可查询。若发生抄错表、电费错计等问题,请及时与昆明供电局抄表公司联系,联系电话:3068399;第四,如拖欠电费,供电部门将按有关规定停止供电。欠费停电后,客户须到春城路59号昆明供电局抄表公司办理有关复电手续。未收到昆明供电局抄表公司用电客户联系卡的“一户一表”用电居民,可于近期内到春城路59号昆明供电局抄表公司联系办理。 张瑛瑛(春城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