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员行政不作为可举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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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31日03:12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张淑玫 通讯员何春晖)昨日,在全省劳动保障系统行风建设会上,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公布了行风热线。 据介绍,今年全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将对行风监督电话反映的问题详细登记,对于群众咨询的问题要认真解答,对于投诉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向投诉人反馈结果、征求意见。
同时,对发生以下六种损害企业、群众利益的问题,群众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举报,有关部门将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情节严重的给予党政纪处分:违反《行政许可法》,对已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继续审批的;官僚主义严重,该办的事不办,能马上办的事拖着不办,甚至行政不作为;执法监察中滥用自由量裁权,对企业任意设定或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限制的;向企业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要求企业参加带有强制性收费培训或行政部门组织培训向企业收费的;由于管理不善,致使社会保险基金、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被骗取、贪污、挤占和挪用,造成重大损失的;发生重大违纪案件和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问题的。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行风热线咨询电话:(0311)8616678;劳动保障监察咨询电话:(0311)8616847;养老保险咨询电话:(0311)8616843;医疗保险咨询电话:(0311)8616837;就业再就业咨询电话:(0311)861886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