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网上资源流失令人堪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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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31日06:04 三秦都市报 | |||||||||
商标是企业参与竞争的重要手段,而网络品牌与实际商标具有同样的重要性,保护自己的网络品牌与注册产品商标同样刻不容缓。网络品牌在网络上同样具有惟一性,而如今网络法规不很健全,导致很多企业网络资源被其他企业占用。 就陕西本土企业品牌而言“好猫”、“东方”、“建设”、“猴王”、“博爱”、“福乐”等著名品牌都已经被其他企业注册了网络实名,在很大程度上流失并损害了企业资源
权威人士指出,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特别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网络品牌的作用越来越重要。网络品牌作为一种无形资产,在企业中的重要地位越来越明显。激烈的市场竞争要求现代企业更加注重知识产权保护,把网络品牌视为企业产品、企业文化和企业行为的重要组成部分,经济发达地区的企业都特别地注重自己的品牌保护,而陕西企业在现实中仍明显保持着低姿态。截至发稿之时,“鼓楼”又被外省机构抢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