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厂领导站上被告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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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31日07:01 北京青年报 | |||||||||
本报讯原北京建翔彩色钢板厂的厂长、总会计师、财务部副部长、制品部部长、财务部出纳借厂子改制之机发起了横财。昨天上午,他们都站到了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的被告席上。来自市检二分院的公诉人指控他们在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为给自己留后路,利用各种手段大肆侵吞和挪用公款。 2000年年初,北京建翔彩色钢板厂的财务部部长、总会计师毛毓芹得知建翔厂要债改
2000年9月,北京建翔彩色钢板厂制品部改制为北京建羽彩板制品有限公司,有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需给予经济补偿。当时建翔厂制品部的17名职工只有五六名职工为长期合同,按规定应该获得经济补偿金。但毛毓芹把其余的十多名一年期合同职工,也虚报为应得补偿金人员。她随后与厂长郭秋荣和厂制品部部长张林静,将虚报人数多得的公款17.5万元非法占有。 公诉人认为,毛毓芹、张林静、郭秋荣、高玉霞、郭和秀分别构成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5名被告大部分承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1 作者:程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