羚羊角案昨开庭 三被告各执一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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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31日07:01 北京青年报 | |||||||||
本报讯 昨日上午,房山法院开庭审理了涉案价值达400多万元的非法收购、买卖、运输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羚羊角案。 为清偿企业间的债务,药厂老板指使职工刘滨、王志学去债务人孟祥利处拉些中成药的原材料顶账,却不料车行至半路被警察拦下。原来他们所运的原材料中包括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高鼻羚羊角,价值400多万元。公诉机关认为某制药厂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刘滨、王志军已
庭审中,被告人刘滨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是个人行为,而是受制药厂厂长指派,公诉机关的指控罪名不能成立;被告人王志军也称自己并不知道运输的是羚羊角,因此也认为公诉机关的指控罪名不能成立;被告人孟祥利对起诉书指控的罪名没有提出异议,但对羚羊角估价鉴定结果却表示了异议。法院将择日判决。1 作者:李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