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裁定没送达查封房产被转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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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31日07:30 荆楚在线-楚天都市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蔡青通讯员石小梅)7年前打赢了官司,7年后仍没得到赔偿。29日,原告王全发向本报投诉:因法官没有将民事裁定书送达房管部门,导致被查封的房产非法转移。 据王全发称,1997年,他将丹江口市的两名欠债人告上法庭。当年9月,丹江口市法院判决两被告共同赔付其19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该院于2000年7月发出执行通知,但两被告
但是,王全发至今仍没有得到赔偿。本月26日,王到当地房管所查询得知,被告已于今年1月将被查封的房产非法过户到他人名下。房管所称,他们办理过户手续时,并不知道该房产已被查封。 29日,记者来到丹江口市老营法庭采访时,经手此案的法官朱某说:当时,我没想到要给房管所送裁定书,现在我已退休。该庭庭长刘忠明称,现在的办法有一个,就是补充裁定被执行人的过户手续无效。 29日下午,刘忠明打电话告诉记者,经请示市法院分管院长,他们觉得补充裁定也不妥当,该庭将采取其它补救措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