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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入户政策还未实施 纳税额只是条件之一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31日14:32 金羊网-羊城晚报

  本报讯广州读者叶先生近日致电本报咨询,“听说广州市今年的户籍制度改革后,个人三年内纳税达10万元就可入户广州,那么东莞居民在广州中奖得了500万元,交了100万元的税后能否入户广州呢?”

  记者昨天致电广州市公安局户籍处得知,相关的政策目前仍未实施。据了解,去年年底广州市有关部门提出,广州将从2004年1月1日起在全市10个区正式实施《关于改革我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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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人口调控管理制度的若干意见》。该《意见》正式实施之后,在广州市有合法住所,并在广州市连续居住、就业(创业)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年限达到三年,且三年内个人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10万元的,准予其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迁入广州市非农业户口。

  (许悦)(侯颖/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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