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了我的钱,为啥不给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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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1日00:00 温州都市报 | |||||||||
本报讯鹿城工商分局鼓楼工商所有关负责人昨天透露,市民杨老伯投诉某音响有限公司失信,经工商工作人员调解,商家向杨老伯道歉并支付500元补偿金。事后,杨老伯将所获补偿金捐给市慈善总会。 上月中旬,杨老伯到市区某音响有限公司订购4张放置音响的茶几。当时,营业员报出的茶几售价为每张1800元,杨老伯当即支付了7200元。三天后,杨老伯按事先约定前去提货
接到投诉后,鼓楼工商所立即向双方当事人了解有关情况。音响公司负责人称,最先接待杨老伯的那位营业员刚前来上班不久,对产品价格不熟悉,以致报错了茶几的价格。他说,杨老伯相中的茶几实际价格应该为每张3000多元,如果按每张1800元的价格出售,公司无法承受。而杨老伯则认为,商家预收了货款,与消费者之间已形成事实上的合同关系,理应信守承诺。经工商工作人员耐心调解,当事双方握手言和。某音响有限公司已将7200元预收款退还给杨老伯,为表示歉意,同时支付补偿金500元。陈乃界胡永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