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点卡 天气 答疑 交友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借种生子”引发10万元纠纷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1日01:13 郑州晚报

  晚报记者吴保青通讯员左世友

  幸福男人突遇“好事”

  据新郑市人民法院的案卷显示:今年刚过30岁的高荣融初中毕业后,辍学在家经营花卉生意。经过几年的奔波,他成了当地小有名气的私营企业老板。1998年,高荣融经人介
金手指颁奖大典急招 古天乐新片征召女主角
中国网络通俗歌手大赛 美丽新生代
绍,与一位大学毕业在某单位上班的刘欣红建立了恋爱关系,并在当年喜结连理,婚后第二年生了一个聪明可爱的儿子。

  2001年4月的一天,一个业务电话所带来的好消息让这个幸福祥和的家庭从此不再平静。这天,高荣融接到某企业销售经理王红打来的电话:“高总,我们企业现在急需一批名贵花卉,请你尽快着手安排货源,保证让你赚上一大笔。”因为业务上经常有来往,高荣融与王红可谓是老熟人了。

  王红因为感情受到挫折,离婚后一直没有再婚,她把全部精力都投入到工作中,同事及朋友都称她为“女强人”。但自从公司与高荣融有业务关系之后,王红觉得与高荣融很谈得来,在王红的眼里,高荣融成了她的知心朋友。

  预谋“借种”10万元救急

  接到王红的电话后,高荣融马上着手组织货款与有关单位订购花卉。可是他的账户上没有那么多流动资金,急得高荣融如同热锅上的蚂蚁。在高荣融穷途末路的时候,他突然想起了王红,希望王红能预付10万元的货款,以解燃眉之急。

  令高荣融没有想到的是王红当即答应,并很快给他预支了10万元的花卉款,这使得高荣融感激不尽。

  2002年12月的一天,王红突然打电话给他,说有事要与他面谈。饭桌上,王红告诉他,她第二天去南京出差,因为有几个老客户是“酒坛子”,怕自己应付不了,想让他去帮助应酬一下,高荣融立即答应了。

  到南京的当晚,王红把高荣融叫到自己的房间里,告诉了他来南京的目的。自从离婚之后,王红就决定这一辈子不再结婚。可是,随着职位的攀升,她常常觉得一个人孤独难耐,特别是在街上碰见别人家的孩子玩耍的时候总是忍不住多看几眼,与丈夫离婚时她惟一的遗憾是自己没有做上母亲,但她又害怕再踏入“围城”。前不久,她从报纸上了解到有一位单身女人采用“借种生子”的办法弥补了做母亲的缺憾。王红觉得这是一个好办法,不会产生任何感情纠葛,省事省心。自打有了这个念头之后,她就开始实施自己的“借种生子”计划。通过相貌、性格、学识、能力等几种有利于优生优育方面的考虑,她选择了高荣融。

  10万元作补偿签订借种协议

  王红同时还告诉高荣融,只要他肯帮这个忙,那10万元的花卉款就是高荣融的“借种费”。

  经过协商,高荣融和王红签订了一份借种协议:

  一、王红在向高荣融借种怀孕后,预先支付给高荣融10万元的花卉款充当借种款抵消。

  二、高荣融负责王红受孕,直至孩子出生,如果王红因自身疾病等客观原因打掉孩子,高荣融应将10万元花卉款退还给王红。

  三、“借种”成功后,由王红负责抚养,高荣融不承担抚养费,也不能以孩子父亲的身份去探望孩子,否则,高荣融除退还10万元花卉款外,还要赔偿王红5万元的违约金。

  借种未果引发纠纷

  受孕后,2003年3月17日,王红找到高荣融,说医院检查出她得了肝炎,医生建议她等治好病之后再生孩子,她害怕肝炎传给孩子,就到医院堕胎了。自从王红堕胎之后,高荣融最担心的就是王红向他索回10万元的“借种款”。高决定探一探王红的口气由于王红当时心情很坏,当即提出要高荣融10日内归还10万元“借种款”。

  此时高荣融的妻子刘欣红也从一个朋友的口中得知,王红前一段时间得的不是什么病,而是妊娠反应,又听说王红因为肝炎而堕胎。但她不理解的是,自从王红堕胎之后,丈夫却十分地苦恼,这里面难道有什么故事?很快妻子从王红口中得知“借种”的事。高荣融希望妻子能原谅他,但妻子坚决要求与他离婚。

  随后,高荣融答应了妻子的离婚要求,并将自己的花卉公司送给她和儿子。2003年5月,高荣融和妻子协议离婚:

  一、高荣融自愿将花卉公司、房产、摩托车等家产分割给刘欣红和儿子,儿子的抚养由刘欣红一人承担。

  二、双方共同债务由高荣融承担,刘欣红不承担任何债务。

  从在协议书上签字的那一刻起,高荣融已经一无所有。

  要款不成告上法庭

  当王红听说高荣融离婚,把全部的家产分割给了妻子,并主动承担家庭全部债务后,她就找到高荣融,要求他3天之内无论如何也要偿还她10万元钱。高荣融表示没钱,王红又找到刘欣红索要,可刘欣红说家庭全部债务由高荣融一人承担,并且在离婚协议书上写着,她应该向高荣融要账,这事与她无关,而且高荣融欠她的钱她不知情,完全是高荣融一人所为。

  为了要回那10万元钱,王红再次找到高荣融,高称自己已没有能力还钱。王红就把高荣融告上了法庭,请求法庭撤销高荣融与刘欣红离婚时的财产协议。

  2003年11月2日,新郑市法院不公开(涉及隐私)审理了此案。王红诉称,被告高荣融借其的10万元钱用于买房,然后,为了逃避债务以离婚为由将其共同财产赠与妻子,直接侵害了她的合法权益。

  2004年2月25日,新郑法院对此案作出了判决:高荣融于2003年5月所签订的离婚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合法有效。王红要求法院确认高荣融与妻子离婚协议的财产分割无效,证据不足,依法驳回王红的诉讼请求。

  接到判决书后,王红表示,她还会继续讨债。

  律师说法:

  借种协议无效女方仍可上诉

  针对此案,河南天坤律师事务所孙俊刚律师认为,本案中这种“借种生子”的行为是违法的。在我国,法律对“借种生子”有着严格的规定,必须到指定的精子库中提取精子,并且要进行身份登记,为尊重双方,当事人与提供精子的一方也不能见面。同时《合同法》也有明确规定,凡规避国家法律的协议都是无效协议。像他们这样私下达成的“借种”协议,虽然当时双方都是自愿的,也属无效协议。

  对他们这种行为,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双方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就此案而言,女方完全可以追究男方的民事责任,要求对方偿还自己已支付的10万元钱。高与妻子离婚并将财产全部留给对方,如果王红能够证明当时高向妻子隐瞒了债务的真实情况,她还可以向法院提出上诉,要求撤销其离婚协议。

  (由于涉及个人隐私,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评论】【推荐】【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发表评论:  匿名发表  新浪会员代号:   密码: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