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精神永远值得我们提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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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1日04:46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就追寻“一山两湖”英雄20年足迹开展报道以来,不少读者打来电话,发表自己的看法。 康先生(社会工作者):救人者和被救者其实是两种感受的体验:助人为乐与感激之情,两者都是社会公德的体现。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行为规范和社会道德规范不断变化、不断前进。这中间,当然也存在着复杂的矛盾和曲折。但是,不管矛盾多么尖锐,曲折多么
孟女士(中学教师):提倡学习雷锋,学习英雄人物,就是因为生活中需要这种奉献精神,不管是成年人,还是未成年人,都应该有一颗充满爱心的心,那些只满足于个人需求,却不肯为别人有任何付出的人,甚至在别人危急的时候,袖手旁观,无动于衷者必然为社会所不容,应当受到社会的谴责。在没有法律法规强制所有人都必须舍己为人、助人为乐的前提下,类似英雄的精神中所蕴涵的公德和传统美德的内容应具有规范和指导人们言行的功能,否则,社会伦理就会失去规范,从而导致社会道德水平下降,产生道德危机。 史同学(大二学生):这个社会永远不会缺少英雄,“英雄”本身不正是游荡在现实与虚幻之间的吗?不论现实还是虚幻,给人们的激励与启迪是永恒不变的,这就足够了! 韩女士(公司职员):世界上需要你伸出同情之手的人数以万计,除了金钱上的资助,他们的心灵同样需要别人的关怀。选择适合自己的时间计划,参加各类的义务服务,这有助于你不再过分执著寂寞的烦恼。坚持做平凡的好事,这才是真正的英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