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昨天上午,南京市规划局江宁、浦口、六合直属分局举行成立揭牌仪式。今后这三个区建设项目的《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开发区范围内的除外)将采取由区规划部门受理预审、市规划局直属分局审批的形式,区规划部门不得擅自越权审批。
新组建的市规划局三区直属分局将与所在区规划局(建设局)联合办公。今后这三个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原则上以区为主来开展编制,报市规划局审批后实施,而重要地区的控
制性详细规划必须由市、区联合编制,报市政府审批,总体规划的调整也要由市规划局牵头组织,按法定程序上报审批。经批准的开发区、园区的规划编制仍按现有程序和要求进行。建设工程原则上全部委托所在区规划部门受理审批,而需上报市政府的重大项目,要在方案审批前报市规划局直属分局审核。经批准的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确需调整的,各区规划部门必须履行法定调整程序,不得擅自违反规划要求进行规划审批;禁止擅自越权审批或者超出接受委托范围进行审批;市区的用地管理必须从严控制,禁止在集体所有制土地上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要坚决纠正,情况严重的,要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属于受委托管理的,要取消受委托管理的资格。(王宇新 陆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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