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管进入“多事之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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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1日06:41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最近一段时间,南京的物管纠纷接连不断:尚书公寓、莫愁新寓等小区的物管自动撤离,小区内垃圾成山,而海月花园的业主准备召开业主大会罢免业委会,汉中翠庭、锦江丽舍等小区也是为物管问题闹得不可开交。物管纠纷的频发引起了房产部门的高度重视,今年将采取一系列新措施来缓和物管矛盾。 推进物管前期招标据统计,在南京的物管诉讼案件中,有70%以上涉及前期物管,造
物管合同必须公示物管纠纷产生的另一个原因就是业主与物管企业没签合同,或是合同内容模棱两可,表述不清。今年市房产局将开展“守合同、重诚信”活动,要求物管企业检查自己接管的项目有没有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签订的合同有没有细化、明晰的质量标准。没签合同的要补签,没细化条款的要签补充协议。在此基础上,物管企业要公示物业服务合同,主动接受业主监督。 实施“双确认制度”今后在商品房买卖契约中将明确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以减少因共有产权不明晰而造成的物管矛盾。同时市民购房将实施“双确认”制度,即在规范建设单位《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业主临时公约》的前提下,购房人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将作出书面承诺,确认合同和公约,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房萱 陆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