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房屋拆迁估价今起执行新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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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1日06:42 荆楚在线-楚天金报 | |||||||||
室内装修纳入拆迁补偿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郭会桥通讯员詹珉报道:今起,《武汉市城市房屋拆迁估价实施意见》开始执行。除了拆迁房屋的评估价、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费等补偿外,拆迁户还将获得室内自行装修装饰的补偿金额。标准由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包括承租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委托评估确定。
按规定,规划、房产部门将先公示3家以上(含3家)具有评估资格的估价机构,供拆迁当事人选择。 由谁来评估,采取被拆迁户投票或抽签方式来决定,投票、抽签的过程及结果应予公证,以保证评估的公开、透明。 此外,该法规还规定:分户估价结果应公示7天;对结果有异议,被拆迁户可另选估价机构;对估价结果有异议,可申请鉴定;错评价格,评估机构要承担费用等。 按规定,已颁发《拆迁许可证》并实施拆迁的项目,其拆迁估价仍沿用老办法,不适用本规定;已颁发《拆迁许可证》但未实施拆迁的项目,适用本规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