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费不得包费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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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1日07:07 北京青年报 | |||||||||
本市进入建国以来最严重枯水期 本报讯今后您如果用水超标,超量部分的水费将有可能以累进加价的方式计算。昨天,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对《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草案)》进行了一审。《办法(草案)》提出:本市用水应当实行计量收费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不得实行包费制。
北京是世界上严重缺水的大城市之一,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为300立方米。目前,本市已进入建国以来最严重的枯水期,自1999年以来,本市遭遇了连续五年干旱。因此《办法(草案)》专门列出了“节约用水”以增加全社会节水意识。 在“节约用水”章节中,《办法(草案)》提到,本市对用水要实行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相结合的制度。市人民政府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制定本行业的用水定额,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市质量监督检验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市人民政府公布。 此外,《办法(草案)》中还特别提到,鼓励使用再生水。使用再生水的,将享受优惠价格。再生水输配水管线覆盖地区内的洗车企业,必须使用再生水。1 作者:谭卫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