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助游领队“狐狸”被诉揩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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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1日07:09 北京青年报 | |||||||||
法院首次受理网友自助游旅费纠纷案 本报讯参加2004年春节山西自助游的12位网友,认为这次活动的发起者“狐狸”和“脚印”,从掌管的费用中渔利,把二发起者告上了法庭。要求二被告分别退还12位网友不当得利各500元,并赔偿精神损失费。据悉,这是法院受理的首起该类案件,海淀法院立案庭人员经过研究才决定将该案归到不当得利类。
该案原告12位网友在起诉书中说,今年1月13日,被告“狐狸”在绿野网站上发帖,组织春节山西自助游,同时言明活动领队为“狐狸”和“大头”,队医是“脚印”,活动采取AA制,费用为每人880元,另交20元保险费。在准备会上网友们将费用交给了被告。2004年1月24日自助游活动出发,自助团到了壶口瀑布后,被告称费用不够又收取每人200元。回京后因有网友对此行费用提出质疑,被告在网上公布了帐目,而网友们认为被告在财务报帐中存在问题。 12名原告认为,被告在组织活动后私自截留剩余的钱款,所以起诉到法院要求被告将剩余的钱款返还。目前法院还没有收到该案被告的答辩意见。1 作者:李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