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点卡 天气 答疑 交友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广州改革常住人口户籍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1日09:31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中新社广州三月三十一日电(王华欧阳创泓)广州市今日公布“广州市改革常住人口调控管理制度”,对入户广州常住户口进行大幅调整,包括“海归”者可恢复户口、非婚或婚前子女均可入户广州常住户口等,入户条件显得更为宽松。

  此次公布的规定特别放宽恢复户口条件,今年一月一日起,凡原广州市常住户口人员到国外(内)其他地区就业、学习或生活后,需回广州的,均可申办恢复户口手续。

金手指颁奖大典急招 同方电脑春季促销优惠
中国网络通俗歌手大赛 美丽新生代

  该制度以准入户条件取代以往按计划指标审批入户的做法,其中未成年子女既可随父也可随母入户;违反计生政策出生的小孩如超生、非婚生、婚前、间隔时间不够等,也可随父随母入户。在此部分,父亲或母亲方原为本市户口,双方均往港澳或国外定居,其未成年子女可申请投靠本市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此外,今年起将广州市农业户口申办“农转非”审批事项下放至各区公安分局,凡因征地、读书、投靠直系亲属的农业户口人员均可申办“农转非”,并取消了部分市内户口迁移政策限制。

  制度共分为五个部分共二十七条,广州市公安局将具体政策及办事程序在网上公布,并印发各派出所供民众取阅。

  广州市公安局今日还通报了停办蓝印户口后,对所遗留的“购房入户”问题的处理意见。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