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质疑某中学“强喝汤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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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1日10:30 燕赵晚报 | |||||||||
月交十二元早晚两碗汤 本报邯郸电 邯郸市肥乡县一所中学最近出台了一条规定,所有住宿生每月必须交纳12元的“汤费”,每天都要喝上两碗米汤。此举初衷虽好,但引起了一些学生家长的质疑。
近日,一位学生家长反映,他的女儿在肥乡县常耳寨中学读初中,因离家较远,需长期住校。可不知什么原因,学校最近规定住宿生每月交纳12元的“汤费”,不交不准上课。交费后,学生每天早晚可以喝一碗米汤。 几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学生说,以前因时间紧张或口味不对等原因,很多同学吃饭时常常不喝米汤。另外,以前每碗米汤的价格是2角,而他们每逢周未都要回家吃饭,所以现在强行让学生喝汤,且一个月收12元显然不太合理。 就强行收取学生“汤费”一事,该校有关负责人解释说,目前学校共有住宿生300多人,因其中大部分学生的家庭条件不太好,为节约开支,他们早、晚便省掉了2角钱一碗的米汤,结果导致一些学生体质出现下降,并直接影响了教学质量。为扭转这一局面,学校只好出台了强制让学生喝汤的规定。 针对这一强制规定,邯郸市教育局有关人士指出,鼓励学生喝汤本无可厚非,但应视情况采取教育说服的手段,要本着学生自愿的原则,而不能强制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