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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状专业户:专打1元官司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1日11:01 武汉晚报

  本期人物:黄志宏汪国强

  他俩是一对“告状专业户”,两年间结伴打了80多起官司,索赔金额多数只有1元钱。

  他俩被称为“诉坛怪人”,专找行政执法部门和一些垄断性企业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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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俩常像间谍一样在社会上打探不平事,然后鼓动别人也去打官司。

  3月26日早晨,黄志宏和汪国强两人走进武昌区法院时,一个穿制服的人笑着问他们:“这次又告谁?”黄志宏说 :“告一公安分局。他们接警后处理问题时间太久,引起投诉人不满,告他们不作为。”黄的样子有些得意。那人笑着摇摇头 走开了,仿佛对他们的这种得意习以为常。

  不到30岁的黄志宏,曾是来汉做生意的福建商人。近两年来,他放下了生意,一直和身旁的汪国强结伴打官司。

  汪国强今年48岁,退休公务员。一身皱巴巴的西服表明他经济并不宽裕。两年来,他将大部分退休金都投入到打官 司里了。

  这对“告状专业户”人称“诉坛怪人”,专找行政执法部门和一些垄断性企业打官司,索赔金额大多是1元钱。

  找官司打,垫钱也要打

  其实,也只有在法院里,才能看到黄志宏和汪国强这种颇为自得的样子。

  打完官司出来,黄志宏和汪国强顿时失去了法庭上的那种风采。黄志宏背着个大包,整个身体呈“弓”状,就像个外 地推销员;而身旁的汪国强,头发一缕缕地贴在额前,很有点落魄样。他们说:很久了,打官司就是他们生活的全部。

  黄志宏老家在福建。前两年在武汉买了套房子,跟女朋友一起住。初到武汉时,生意做得还不错。但这个小生意人常 会与政府的一些执法部门产生“碰撞”。他说:很多时候,我们都是被随意处罚的。年轻气盛的黄志宏不愿受窝囊气,他每遇 到一件不平事,就告一件。其他生意伙伴碰到的不平事,他也抢过来告。

  虽然,他只读了8年书,但为了讨公道,他特意买台电脑回家,请人教电脑知识,学上网,搜索大量与“状子”有关 的文件。

  1999年底,黄志宏在一起官司中,遇上了汪国强。汪国强喜欢打抱不平,在有些人看来爱钻牛角尖。退休后,他 将替别人“出头”、打官司当作自己的精神寄托。

  因为都爱打官司,他俩常常像间谍一样在社会上打探不平事,从各种渠道了解被侵权案例,甚至鼓动别人打官司。

  武钢有一个姓徐的师傅,在银行发现被扣了10元钱年费,心里不痛快,在银行跟柜员理论时,遇上了黄志宏。黄志 宏便鼓动徐师傅上法庭打官司,并表示由他出钱出力。当时,徐师傅想,这么点小事,犯不着吧。但黄志宏不依,一连给徐师 傅家打了上10个电话,直到徐师傅写下委托书。

  为拿回1元钱,赴襄樊,飞厦门

  在别人眼里,他们是酷爱打官司的怪人。事无大小,件件都不放过。

  一天,黄志宏在武昌火车站旁的一公厕方便,被收了一块钱。

  黄志宏认为,公共厕所收费都是5角,火车站旁也不能乱收费。于是,他打的到武昌物价局投诉,物价局立即派人赶 到现场检查,下发处罚通知书,他当场拿回了多收的5角钱。当时,围观的群众都说,这人真是想不通,打的都不止花这5角 钱。

  这就是黄志宏,他还曾为了拿回1元钱,到襄樊,飞厦门。

  去年,许多银行开始对一些以前免费的金融服务项目进行收费。黄志宏和汪国强认为,客户在办卡时,各种收费项目 在章程上都有约定,银行收费不能超出章程的规定,否则便侵害了持卡人的合法权益。

  于是,他们逮住“不同城市存款要收费”这一项,与农行较上了劲。

  去年5月4日,黄志宏在襄樊农行办了一张借记卡。5月7日,他拿着此卡到武汉的农行中兴支行存了2元钱,被收 取手续费1元。黄认为,农行的借记卡章程上,并没这一收费项目,农行此举属单方违反合同。于是,将其告上法庭,并索赔 1元钱。

  为了这场官司的取证,今年年初,他又再度赴厦门存钱,并在柜员收费时录下音,又和农行打了一场官司。

  两年打官司80多起,改变了一些事

  两年来,他俩针对物价、园林、银行、铁路、供电部门等单位,打了80多起官司,就连人们习以为常的火车晚点、 停电催费等事,也都被他们告到法院讨说法。

  虽然这些诉状中仅胜10%,而他们直接花费的诉讼费达2万多元,这还不包括路费、通讯费、资料费等,但两人都 说“很有成就感”。

  黄志宏说,我家刚刚欠电费一天,供电部门就停了我们的电。我告他们,法院判我赢,他们赔了我1元钱。后来,供 电局还特地发过文,规范了停电催费的程序。你知道吗,我只是一个普通人,我改变了一些事。即便是有些事,我们输了,但 在法庭上,我们把理说给市民听,可以增加更多人的维权意识。

  令汪国强得意的是,现在很多人还得“防”着他们。今年“3.15”前,黄志宏和汪国强接到好几个单位的“招呼 ”,劝他们不要乱告。而且在一些服务行业,黄和汪的外形特征还成为培训内容,企业告诉一线服务人员要警惕这两人“挑刺 ”。

  由于常常跟一些政府部门、大单位打官司,现在,好多单位还给了他们一些“特权”。黄志宏在告了武汉银联后,被 聘为该单位的义务监督员,对银行卡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还有一些单位凡是黄志宏和汪国强的投诉,都可以得到立即解决。

  [注视]

  有些闷热的法庭里,黄志宏和汪国强正与一家银行就金融服务是否该收费进行激辩。这是2003年8月的一幕。

  天气实在太热,银行职员买来几瓶冰冻的大瓶饮料,摆在自家聘请的律师桌上。坐在对面的汪国强看到这一幕后,立 即将他早上没喝的豆浆,摆在了正在辩护的黄志宏面前。之后,他好像对自己的这一举动非常满意,一直高昂着头,面带笑容 地直到休庭。

  [倾听]

  对黄志宏和汪国强这对“告状专业户”的争议声从来没有停过。有人说他们是借着公益诉讼的幌子赚钱,有人说他们 是自我炒作,甚至有人认为两人有敲诈之嫌。一些接受记者采访的法官、律师和被告,在谈及此时大多表示“对他们的做法存 有质疑,但不愿多说什么”。

  记者:打官司让你们得到了什么?

  黄:特权。很多单位都说你有什么事可找我们,只要不上法庭就行。

  记者:是否还有钱呢?

  黄:到目前为止,我们只是往里贴了钱。我保证从中没有赚到过一分钱。

  记者:是不是别人没给赚钱的机会呢?

  黄:不是,不只是有,而且很多。几乎每个案子都有私了的找上门,赔钱往往高于我们的索赔额,一般都会是好几千 ,但我们没有妥协。

  记者:那你们靠什么生活呢?

  黄:我是靠以前做生意留下来的积蓄,汪国强有退休金。

  记者:不辞劳苦地打官司,真的只为了“一元钱”?

  黄:一元钱只是个认错的象征,更多的是代表我一个普通人可以监督你,不管你是政府部门,还是财大气粗的大单位 。法庭是个特殊的说理的地方,你做错了,我大声地说,并且通过媒体广为人知,迫使你不敢随意执法,不能随意侵权。

  [关于官司]

  汪国强的家,是一套空空荡荡还有些阴暗的住房。这个家里找不出几个一样的凳子,房里的地上、桌上、床上,到处 都是堆放的讼诉资料,判决书大概就有两寸多厚。

  汪说,2003年下半年,是他们俩最忙的一段时间,有时一天竟要同时打两三场官司。记者翻阅了这段时间部分官 司的记录。

  6月24日,告襄樊万骏公司和襄樊大桥管理处不应收取过桥费;

  7月4日,因对园林局举报毁绿处理结果不满,告其未履行法定职责。

  7月11日,因对物价局违法收费举报答复不满,状告其未履行法定职责。

  8月8日,告农业银行异地存款不应收取手续费。

  9月25日,告武汉铁路分局列车晚点要求赔偿。

  10月8日,告工商银行从银行卡中收取10元年费,无法律依据……

  (《人物新闻》主持人/杨春梅 文/记者王丹妮实习生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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