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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墓慎燃火烛!警方出台管制措施保清明安全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1日14:54 金羊网-羊城晚报

  本报讯4月4日是清明节,为确保群众扫墓活动安全顺利进行,广州市公安局提醒有关单位和参加扫墓的群众积极配合,共同做好相关安全注意事项。广州警方要求,机关、团体、学校和企事业单位,不要在4月4日及4月份的几个周末集中组织干部、学生和职工进行集体扫墓活动。

  由于市内各公墓普遍存在停车场较小或没有停车场,前往扫墓的市民请尽量选择乘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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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汽车或出租车,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乘搭公共汽车或出租车。扫墓的市民要自觉遵守墓地管理部门的规章制度,遵守公共秩序和交通规则,服从现场执勤民警和工作人员的管理,自觉维护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同时,要注意防火安全,禁止在各公墓内燃放烟花爆竹,香烛只能在指定区域焚烧。在山坟墓地拜祭的,拜祭完毕,要将烟火熄灭,防止引发火灾事故。不要在墓地周边乱摆乱卖,更不要销售烟花爆竹和丧葬迷信用品。4月3日、4日、10日、11日、17日和18日的8时至17时,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对广汕公路银河公墓路段实施交通管制,无关车辆请绕道行驶。

  警方表示,对违反有关规定者,公安、工商、民政等部门将视情节给予处罚,构成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陈立雄 龚文武)(夏天/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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