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进一步简化台居民来往大陆及居留手续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3日06:55 扬子晚报 | |||||||||
记者从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了解到,公安部门自4月1日起进一步简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及在大陆居留手续。 据介绍,今后,大陆居民的台湾配偶、在大陆原籍居住的70周岁以上人员以及寄养在大陆的儿童可申请办理3年以上的暂住加注和多次入出境签注;凡在大陆投资设厂的台商、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随行家属、未成年子女,不再受投资金额、效益等条件的限制,均可获得5
| |||||||||
首页 ● 新闻 ● 体育 ● 娱乐 ● 游戏 ● 邮箱 ● 搜索 ● 短信 ● 聊天 ● 点卡 ● 天气 ● 答疑 ● 交友 ● 导航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
|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