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话务员来了就卖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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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3日07:52 哈尔滨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张宏岩)日前,打工者王某和刘某拿着与哈尔滨新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的聘用合同来到报社,向记者求助:她们不知道为什么被扣违约金,无处说理还要面临被起诉的危险? 据刘某讲,她和王某是一起去新发展有限公司应聘的,当时应聘职位是话务员。3月13日,她们签订了一份聘用合同,交纳了588元的“产品成本费”,得到了一张贵宾卡。然后
23日,她们认为受骗,到管辖区的派出所报案,民警告诉她们曾经接到过同样的报案,经过调查确认这是一家合法公司。30日,她们到公司就此事再次进行协商时,公司告诉她们说,如果31日下午不能到公司报到,公司不但要扣留她们的违约金,还要依据合同追究她们的法律责任。她们不明白:“这合同怎么好像‘卖身契’?” 31日上午,记者与刘某、王某拿着聘用合同来到市劳动局监察部门。工作人员说,二人签的实际是经济合同,并不是劳动合同,不属于劳动局管辖范围,她们可以到消协或工商部门投诉。工作人员还说,这家公司是家骗子公司,早在几年前就有人上当受骗。 31日下午,刘某找到区消协。消协的孙百树说:“由于刘某等人不是直接消费,因此不是消费者,消协无权处理。这属于合同纠纷,应当向法院起诉。”刘某对记者说:“现在这个公司在招聘,又有10多个人签订了聘用合同。不该让这些人再上当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