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卡水表费不另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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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3日07:52 哈尔滨日报 | |||||||||
本报讯(记者田瑷璞)2日,本报报道了南美花园932户居民在省有关部门规定“暂停征收”IC卡水表费期间,被强收IC水表费一文,见报当天,又有许多市民向记者反映他们类似的遭遇。对此,有关权威部门明确指出,IC卡水表费已计入建房成本,不允许向居民另收。 家住道里区新阳路“峰尚福成”的市民王某告诉记者,3月15日他家进户时,开发商佳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收了他家中两个IC卡水表中一块水表的费用440元,还说是“照顾”
省物价局、财政厅、建设厅于2003年11月联合颁布的黑价联字200392号文件中明确规定:新建房屋安装IC卡水表的费用应计入建房成本,不允许向购房者另行收取;旧房屋需要安装IC卡水表的,由提出安装IC卡水表方负责解决费用,如用户(单位)同意,费用由用户承担;领取最低生活保证金居民用水户安装IC卡水表的费用,由供水企业承担。 针对南美花园932户居民被强收IC卡水表费一事,省有关权威部门认为,道里供水公司不该向居民征收这笔费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