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子 摔伤致残索赔百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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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3日10:00 北京青年报 | |||||||||
本报讯刚过20岁的大学生苏某从学校附近的一座楼房的平台摔下致残,原告认为被告招商而不对其所有的楼房采取防护措施,致原告致伤致残,严重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于是把第一被告某房地产公司和第二被告某物业公司告上法庭。 原告诉称,二被告是楼房所有权人与楼房物业管理部门。该楼房及场地距原告学校约300米。2003年9月18日晚9时30分许,原告下晚自习后,在被告未阻挡情况下,到该楼房东楼
作者:李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