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 残疾人爱心助学办法出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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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5日05:13 山西晚报 | |||||||||
本报4月4日讯 (记者李莉)鼓励残疾人接受中、高等教育,增强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今天,太原市残疾人爱心助学办法出台。 爱心救助对象为具有太原市常住户口,持有国家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当年考取全国大、中专院校的品学兼优的残疾人及贫困残疾人子女。考取高等本科院校的残疾人,一次性资助3000元;贫困残疾人子女(享受低保的家庭)一次性资助2000元。考
助学金具体申请办法为考取高等(专科以上)教育的残疾人或残疾人子女,由本人向户口所在地的社区(村委会)残协提出申请,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残疾人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原件(贫困残疾人子女还应提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农村乡、镇政府出具的贫困证明),经街办残联和县(市、区)残联审核同意后,填写《太原市残疾人及贫困残疾人子女助学审批表》,一式四份,报市残联审批后,于每年8月领取助学金。 爱心助学主要利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进行资助。太原市残联还将在残联网站建立爱心助学栏目,把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子女资料公布在网上,由热心于公益事业的单位、团体及个人选择资助对象。 (山西晚报) 山西日报,转载或镜像请先与我们取得联系,谢谢! 繁简通软件由北京东方之晓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大汉网络技术支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