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证人借别人身份证冒名旁听庭审受制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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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5日09:21 胶东在线 | |||||||||
明知道刑事案件的证人不能旁听庭审,李某还是借别人身份证冒名旁听。3月29日,被法官当庭发现的李某为此具结悔过。 3月29日,北京西城法院开庭审理了杨某涉嫌赌博一案,杨某在2003年1月26日至2月3日期间,利用自己经营的酒吧向他人提供赌博场所,多次开设“百家乐”赌场,聚众赌博。
庭审过程中,法官发现旁听席上的李某神色异样,核查李某身份发现,李某是本案关键证人,刚被解除劳动教养,明知刑事案件证人不得旁听对本案审理的规定,却在开庭前谎冒他人名义领取了旁听证旁听案件。 李某解释说,自己曾是杨某的雇员,想知道杨某被处以何种刑罚。法官当即对李某的违法行为进行了训诫,责令其具结悔过。(记者杨文学通讯员逸馨)责任编辑:吴巧龄 来源:京华时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