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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买房还是租房 一套住房4年后起纷争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5日12:06 云南日报

  云南日报网

  2000年2月,林霞(化名)女士通过昆明市一家房屋信息服务部在江岸小区买到一处房子。双方签订了住房买卖协议书。不过,2004年3月末,卖房人张龙(化名),却突然告诉林霞,他们将房子租出去了,不卖给她了,叫她立即搬走。几天之后,两名陌生人突然来到林霞的单位,告诉林霞,他们已经租下了张龙的房子,要求林霞立即搬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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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霞 我是买房子不是租房子

  据林霞介绍,2000年2月17日,她与张龙签订了协议书,林霞先支付给住房产权人张龙人民币20000元,张龙将房屋移交给林霞;张龙在三个月内将该住房产权办在林霞名下,林霞再支付尾款人民币66000元。双方还约定,协议签订后,双方应认真执行,如有违反,违约方必须承担因违约给对方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协议签订后,在中介人与一位朋友在场的情况下,林霞按约定将人民币20000元交给了张龙,张龙也给林霞写了收条。

  不过,张龙并没有按照双方约定,在协议签订后3个月内将住房产权办往林霞名下。林霞多次催要,但张龙一直以他的房产证被单位扣押为由,没有交给林霞,只是不断地安慰林霞:“不要着急,你放心,房产证一定会给你的。这不影响你的居住。”叫她放心。2003年7月左右,张龙告诉林霞,希望她再给他交付一些钱,但遭到了林霞的拒绝。林霞认为,双方应该遵照协议,在张龙没有把房产证过户的情况下,她不能支付此款。

  2004年3月中旬,张龙妻子良女士打来电话,告诉林霞,房产证已经办下来了,只要她有时间的话,就可以到公证处办理过户手续。“虽然很高兴,但当时我很忙,抽不出时间。就回答说过几天再去办理此事。”可是,3月末,良女士又打来电话,语气生硬地告诉林霞,他门已经将房子租给别人了,叫林霞尽快搬走。“接到电话后,我愣了好半天,就是搞不懂其中的奥妙,怎么会突然变卦呢?”林霞回忆说。“早知道这样,真后悔当初没有及时与他去办理过户手续。如果当初就办理了,也许就不会有今天的麻烦了。”林霞不时地摇头,“不过,我一直都不相信这是真的,总是以为事情还会朝着好方向发展。”

  不过,事情并没有像林霞希望的朝着好方向发展。3月28日,林霞正在单位工作,突然来了两个陌生的男人,他们告诉林霞,他们已经将张龙的房子租下了,并拿出一些证明资料,要求林霞立即搬走。

  事情来得太突然了,林霞感到莫名其妙:“明明是我的房子,为什么张龙给租出去了?”林霞就告诉那两名陌生人,房子是她买的,他们无权与她交涉。但是,那两人却不从。“他们在我的单位与我大吵大闹,并且还多次威胁我。”林霞说到此处十分激动,“我非常害怕,就报了案。”

  4月1日,林霞把张龙夫妇也叫到了拓东派出所。派出所中,张龙夫妇更叫她气愤,他们曾经一度既不承认委托中介卖房子,也不承认与林霞签订过卖房协议,更说没有拿林霞的20000元首期付款,“当时简直气炸了肺!”不过,后来张龙夫妇又告诉林霞,他们可以退还10000元,剩下那10000元不退还,“说什么充当房租费,可是,我当时是买房,不是租房。”林霞身子有些颤抖。过了好一会儿,林霞平静地说道:“半年前,我花了10000元重新装修了房子,在装修前,我还与他们联系,催要房产证,可是他们还是告诉我,不要担心,不会有问题的。现在闹到这个地步,我也没有什么特别要求,只是要求他们退回那20000元,装修的费用我可以放弃。”

  张龙妻子 林霞在说谎

  张龙妻子良女士告诉记者:他先生张龙确实与林霞签订过住房买卖协议,他们现在也确实将房子租给了另外两个人。但是,情况并不是林霞所说的那样。

  “其实协议是无效的,房产人是我,不是我与她签订协议,再者,协议也已经过期了,属于无效合同。”良女士说道。据良女士介绍,协议签订快到3个月时间,良女士就告诉林霞,房产证不在她手里,房子不能卖,“但是林霞说她可以等。”良女士说要不就当出租,400元一个月,“林霞也没有表示反对。”由于房产证一直不在手里,就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然而,林霞已经居住了4年光景,“她只交了20000元,不能住那么久,她应该再交一些,这是理所当然的。可是,林霞并没有那样做。”

  时间往后推移,按照400元的租金,今年2月已经到期。良女士催林霞付款或者腾出房子,“可是她一直不接我的电话。没办法我就将房子出租给另外两个人了,后来我弄清楚了她的公司地址,那两人就到她公司去找她。”

  良女士否认了林霞的一些说法。那两位租房人并没有恐吓她,反而遭到了她的恐吓,“租房人刚到她的公司,没说几句话,就报了110,后来她又与那两个租房人坐下来商议,表示她考虑两天,没有想到她竟然找人恐吓那两位租房人,说了许多恐吓的话。弄得租房的人挺不安的。”另外,良女士告诉记者,她也不知道林霞装修房子的事,“那天在派出所,我只是说协议不是我签订的,并没有说其他的。”4月2日,他们与林霞已经协商了,“协商后的气氛很好,我做出了让步,答应退还给她10000元,林霞与她老公也答应考虑一下,可是,真没有想到她又出尔反尔。”

  良女士对中介也不满意:“他们收了林霞的中介费。”

  记者电话采访了中介人员,中介人员对林霞的说法没有表示反对。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律师,律师告诉记者,如果双方有协议,就应该按照协议办事。

  到记者发稿时,良女士与林霞都表示如果协商不成,他们将运用法律武器,维护他们各自的合法权利。

  (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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