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消费领域有13种不诚信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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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5日12:56 乌鲁木齐晚报 | |||||||||
新华网乌鲁木齐4月5日电 “当前,虚假宣传、不平等格式条款、欺骗诱导消费、垄断行业的不正当竞争等13种 不讲诚信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4月4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尚相勇在信用维权年主 题座谈会上说。 尚相勇说,目前,新疆消费领域存在13种不讲诚信的行为:经营者利用广告和其他方法,对商品和服务做引人误导 的虚假宣传行为;经营者和生产者非法制造销售不合格商品
尚相勇认为,由于上述不诚信行为的存在,现阶段新疆消费维权调查难、取证难、鉴定难、赔偿难、解决难。 尚相勇说,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强化对经营者失信行为的监管,加大专项整治力度,突出解决质量、合同信用、计 量、价格和消费安全等问题。(完)(编辑:潘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