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建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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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5日13:01 钱江晚报 | |||||||||
2004-4-5 卫生部常务副部长高强4日在向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报告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工作情况时说,我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已经初步建立并逐步完善。高强说,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我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建设,主要包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体系、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医疗救治体系和卫生执法监督体系等方
一是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体系。二是全面制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三是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信息网络。四是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由中央与地方共同筹资,投资68亿元,加强地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五是加强应急医疗救治体系建设。应急医疗救治体系建设资金由中央与地方共同筹措,共安排建设资金114亿元。六是加强卫生执法监督队伍建设。七是部门协调配合的机制初步形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