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扎篱笆他却朝外拱 ——宾馆总经理汪某受贿轨迹剖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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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5日13:56 新民晚报 | |||||||||
“廉内助”常吹枕边风 当50余岁的本市某宾馆总经理汪某因受贿犯罪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消息一传出,单位里的干部群众纷纷表示“没有想到!”然而,只有汪某心里清楚,对这一事实最没想到的,莫过于妻子。
确实,汪某担任单位领导10余年,妻子的“枕边风”几乎时时吹在耳边:“在工作中不可以收受别人或业务单位的好处”“不要贪小便宜,不该拿的不要拿”。这样的“小木鱼”,妻子逮着机会就会敲。 1999年,汪某为自己家和父母家装修房子,请来的装修工人来自为自己单位做装修工程的装饰公司。房子装修结束了几个月,装修款却因汪某总称忙而迟迟未结。此事成了汪妻的一块“心病”,她三天两头催促丈夫结账,最后索性自己跑到那家装饰公司付清了全部装修款。 2002年7月,汪某的女儿要出国留学,一家业务单位送来1万美元,妻子立即毫不含糊地对汪某说:钱坚决不能收,明天就去还掉!妻子鲜明的态度令汪某不敢违抗,终于将1万美元退还给对方。 然而妻子的苦心,依然没能挽回汪某的清廉…… “化整为零”逃避管束 由于汪是一把手,大权在握,出于各种目的希望与他“搞好关系”的人不少,达到目的后希望“继续搞好关系”的人更多。2002年底,汪某所在单位的房屋租赁方、某影楼总经理为搞好“房客与房东”的关系,送上了一块“劳力士”手表,价值2.4万元;2002年3月和2003年春节,汪在单位业务往来中,先后两次收受业务单位好处费共计4万元;2003年1月,汪又瞒过妻子,收下曾送1万美元被退回的那家业务单位负责人送上的日币30万元(折合人民币20666元);甚至就在案发前几天,他还收下一家业务单位总经理送上的美元3000元。 在此期间,妻子的“严加管束”对其也并非没有影响,当汪某把大笔受贿款拿回家时,往往需要“化整为零”,并以奖金为名,方能蒙混过关。到后来,他干脆将收受的贿赂款藏匿起来,以逃避妻子的管束。 日前,汪某因收受贿赂10万余元,被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当汪对检察机关在办案中给予他的教育挽救表示感谢时,检察官却一语中的地指出:你应该感谢的,还有你的妻子! 本报记者郭剑烽通讯员常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