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亿构筑应急医疗救治体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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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5日17:08 北京晚报 | |||||||||
据新华社电卫生部常务副部长高强昨天在向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报告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工作情况时说,我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已经初步建立并逐步完善。 高强说,去年以来,我国建立和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工作取得以下7个方面的进展:
———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体系。卫生部设立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公室,建设应急指挥中心。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普遍设立了应急指挥机制。 ———卫生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分别组织制订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务院有关部门正在根据实际需要,制订和完善针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 ———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信息网络。卫生部建立了统一的国家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平台和重大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重大食品卫生事件报告、重大职业卫生事件报告、重大环境污染事件报告、放射卫生事件报告等信息系统。 ———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卫生部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共同制订了全国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规划,由中央与地方共同筹资,投资68亿元,加强地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2004年完成建设任务。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国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一期工程总投资6.34亿元,建筑面积7.6万平方米,2004年正式开工建设。 ———加强应急医疗救治体系建设。应急医疗救治体系建设资金由中央与地方共同筹措,共安排建设资金114亿元,主要补助中西部地区。2003年,地级市的传染病医院(病区)和部分紧急救援中心建设已经启动,全部医疗救治体系建设规划计划用三年左右时间完成。 ———加强卫生执法监督队伍建设。卫生部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关于卫生执法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 ——部门协调配合的机制初步形成。国家发展改革委建立了应急物资生产和储备制度。财政部建立了应急经费保障机制。质检、民航、铁路、交通、农业等部门建立了疫情监测报告制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也建立了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理责任制。 在报告中,高强还强调,虽然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已经开了个好头,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卫生部门的危机意识和忧患意识还不够强,思想观念、工作重点、工作方式还不适应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需要;二是应对突发事件的宣传教育不够广泛深入,人民群众缺乏有效防范的知识,容易产生恐慌心理;三是基层卫生防疫和医疗机构能力较弱,人员素质不高,难以及时准确地鉴别和判断重大疫情;四是公共卫生经费不足,缺乏有效保障机制,基层防疫工作难以正常开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