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老大”收保护费 北京西客站破获黑社会团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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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6日02:42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记者王阳 通讯员索娜)昨天,因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海淀检察院将李某等7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警方初步查实,自2001年起,以帮助拉活揽客为名,李某等7人垄断了北京至天津的个体客运市场,并收取了67万余元保护费。 2004年2月6日,海淀分局刑侦支队接到一西客站客运司机的报案。该人称:“自20
警方查实,名义上为西客站“铁路兴武招待所”负责人的李某是该团伙的核心成员。绰号为“四猴子”的李某,在西客站开往天津的一些客运车主中间臭名昭著,42岁的李某,曾因盗窃罪被判处14年有期徒刑。1993年出狱后,他就带领张某等人在西客站附近强行收取客运司机的“保护费”。1997年起,李某在西客站附近开办了“铁路兴武招待所”。至此,李某以招待所做掩护,躲在幕后指挥。该团伙成员张某等人均听从他的指挥。 据介绍,自2001年起,李某等人开始垄断西客站开往天津的30余辆个体客运车辆,以帮助拉活揽客为名,采用威胁、殴打、恐吓的手段,强行索取了67万余元的保护费。据被害人反映,在西客站拉活,要“四猴子”、张某等人点头同意。有专门的人员在车前记账,按照上车人数收取保护费。如不从,车主会很快遭到张某等人的报复。 据警方透露,发生在西客站附近的多起伤害案件与李某等人有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