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发货”须持检疫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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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6日09:21 现代快报 | |||||||||
□快报讯(实习生郭润利)建邺区工商所领导昨天在全区菜场负责人紧急会议上强调,要坚决杜绝无检疫证的产品流 入市场;坚决杜绝来路不明的产品进入市场;坚决杜绝以次充好的产品进入市场。另外对屡教不改的摊贩将清除出市场。即日 起建邺区所有市场出售的水发货,必须有区卫生防疫站的检疫报告单才准上市。据介绍,检疫报告单必须显示水发剂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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