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高招优录政策出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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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6日10:10 武汉晚报 | |||||||||
昨日,记者从省招办获悉,我省今年高招优录政策出台,享受优录的考生,最多可以加20分。其中首次明文规定,在同等条件下,见义勇为者优先录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只取其中一项。
(1)按中办发〔2000〕28号和教基〔2001〕1号文件评出的省级优秀学生(应届毕业生); (2)少数民族考生;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侨眷高级知识分子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4)应届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省级以上运动会(主要指世界中学生体育竞赛;全国运动会、全国中学生运动会、全省运动会;由省教育厅与省体育局等部门联合举办的全省中学生运动会及全省中学生单项体育竞赛)获得单项前三名,集体项目第一名的主力队员; (5)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退役军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只取其中一项。 (1)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2)烈士子女及其兄弟姐妹。 恩施州、十堰市及宜昌市五峰县和长阳县的考生报考所在市(州)高校者,神农架林区的考生报考十堰市、宜昌市高校者,可以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受到省级以上党政群工部门表彰的优秀学生和优秀干部; (2)见义勇为受到市(州)以上行政部门表彰或嘉奖的考生; (3)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理、化、生物和计算机信息奥赛省赛区一、二等奖和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 (4)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三等奖以及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项目奥林匹克竞赛的获奖者; (5)在高中阶段,在市(州)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体育和文艺比赛中获得个人一、二等奖、集体项目一等奖者; (6)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记者 屈建成 实习生 刘良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