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示众”了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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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7日00:00 温州都市报 | |||||||||
《温州都市报》报道,4月4日,在鹿城区下尹村马路边的一根电线杆上绑着一名男青年,在其身旁放着一小堆新鲜的竹笋。据了解,该男青年姓李,四川人,因被怀疑是到山上盗挖竹笋的“小偷”,巡山员把他带下山对他罚款。他交不出罚款,村民遂将其绑到电线杆示众,还扣了他的身份证。 不劳而获、偷盗他人,这样的小偷人见人恨,将他们捉拿法办,我举双手赞成。可是
村民将“小偷”绑在电线杆上示众,固然出了“小偷”的丑,让他感到了耻辱;可巡山员和村民在这起示众中“不小心”露出了自己对法律的无知,在世人面前也“示众”了一回,落得个贻笑大方的下场,也算是一次深刻的法制教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