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油浇身冲向老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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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7日02:16 新闻晨报 | |||||||||
点火未成也是放火罪 晨报通讯员曹云记者李郭平 一家快递公司的员工,因与老板产生矛盾,自己兜头浇了一桶汽油,然后要与老板同归于尽。尽管这把火最后没有放成,但他的行为已危害公共安全,触犯了刑律构成放火罪。
外地来沪打工的胡某原在本市一家快递公司打工,经常为些琐事和公司老板施某发生争吵。去年8月25日,两人再次发生纠纷,最后发展成为一场斗殴。架打完后,胡某一气之下就辞职不干了。次日下午,胡某来到快递公司收拾自己的东西,见老板施某在和别人说话,便怀疑施某是在背后辱骂他。这时,胡某心里越想越气,竟然决定与施某同归于尽。 主意打定后,胡某从办公室门后提来一桶汽油,拧开盖子,将汽油浇在自己身上,然后手里拿着打火机,大喊一声朝老板施某冲去,准备抱着施某引火点燃,自己不想活也不让施某活。这时,在旁的公司同事一看大事不好,赶忙冲上前拉的拉、摁的摁,总算没有酿成大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