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徐四大环境违法行为被“示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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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7日03:41 山西晚报 | |||||||||
本报4月6日讯(记者李莉)项目违法建设屡禁不止、超标排污问题严重、落后生产工艺和设施未按规定关闭淘汰……清徐县部分企业环境违法问题严重!经过三天的执法检查,今天,省环境监察总队发出一号环境警示,对清徐县环境违法行为予以曝光。 项目违法建设屡禁不止
清徐县梗阳焦化集团、美锦集团、海鑫集团公司等企业在明知“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同意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规定的情况下,仍然擅自开工建设。具体包括:梗阳实业集团公司100万吨捣固焦二期工程,未办任何环保审批手续,擅自于2003年9月开工建设;由山西美锦集团投资兴建的山西亚太焦化冶镁有限公司90万吨焦化工程,在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于2004年2月开工建设;由清徐海鑫集团公司兴建的海鑫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清洁型热回收焦炉工程,在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正在开工实施“三通一平”工程。 “三同时”制度及环保试生产要求落实不到位 一些企业主体工程早已投入生产,但其配套的环保设施却久拖不建,建设项目环保设施无法进行竣工验收。如港源焦化有限公司一期20万吨焦炉工程以及亚鑫煤焦化有限公司40万吨机焦工程、梗阳实业集团公司年产50万吨机焦一期工程、迎宪焦化公司50万吨焦化工程等均未按时限要求进行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特别是美锦集团煤炭气化公司新建的焦化二、三期工程已建成多年,一直未进行环保设施竣工验收,严重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或不能正常运转 在检查的十多家企业中,大多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或不能正常运转,污染防治设施管理问题突出,企业超标排污现象十分普遍。梗阳实业集团公司一期工程、港源焦化有限公司一期工程焦炉主体都已投入生产,但部分配套设施未建,与环境影响评价批复要求不符。 另外,清徐任举冶镁厂、清徐高白海鑫炭黑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均存在污染防治设施不能正常运行,污染物超标排放现象。 落后生产工艺和设施未按规定关闭淘汰 美锦集团煤气化公司一期工程红旗Ⅲ号小机焦炉未按规定关闭淘汰,生产现场设施严重老化,破旧不堪,荒煤气无组织放散,污染十分严重。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省环境监察总队已对上述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目前正在履行法律程序。 (山西晚报) 山西日报,转载或镜像请先与我们取得联系,谢谢! 繁简通软件由北京东方之晓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大汉网络技术支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