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毒43公斤 当庭翻供(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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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7日05:20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两人都只有30多岁,其中李华是新疆人,陈彤是浙江人。昨日出庭时,眉目清秀、染着黄发的两名美女让人难以置信,她们竟是涉嫌运输43公斤海洛因的大毒枭!(本报去年曾作报道)同庭受审的还有两名男子。 公诉人指控:去年8月,李华与陈彤、潘智刚、蔺志锋等人共谋,准备接手一批毒品。8月11日上午,一名姓杨的人将22万元人民币从乌鲁木齐汇到了李华、陈彤的储蓄卡上。随后,她们取出20万元现金交给潘智刚、蔺志锋,二人携款来到五桂桥附近一房屋内,将20万元现金交给两名陌生男子,对方将两个旅行箱交给了他们。潘、蔺又把两箱“货”交给李华、陈彤。李、陈各提一个箱子,分别乘坐出租车往暂住地赶。 陈彤搭乘出租车行至草市街时,被民警挡获,警方从她所提的箱子里收缴了38块海洛因。随后,警方在金丝街将李华挡获,当场收缴了185克海洛因和1支仿“六四”式手枪和两发子弹,并从李华提的箱子里查出23块海洛因。两个箱子的61块海洛因净重43公斤。警方随后将潘、蔺两人抓获归案。两天后,警方又从李华、陈彤的租房内收缴了6.5克海洛因和15公斤毒品添加剂。 检察机关认为,4人构成了运输毒品罪,李华、陈彤同时因贩卖海洛因200余克,构成了贩卖毒品罪。对于检察机关的指控,4名被告人都当庭翻供。李华说,给她汇款的人只是让她将钱交给潘智刚和蔺志锋,并没有告诉她钱的用途,自己也不知道箱里装的是海洛因。陈彤说,当时向公安机关交代自己参与运毒,只是想帮朋友撑着,其实她并不清楚事情的真相。潘智刚和蔺志锋则当庭大呼冤枉:“遭朋友利用了。”两人都说,因为他们和李华是老乡,才出面帮李华接“货”,没想到箱子里装的竟然是海洛因。鉴于案情重大,审判长最后宣布休庭,择日宣判。本报记者黄庆锋摄影 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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