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员失误多给钱 陈女士被判退八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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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7日07:19 北京青年报 | |||||||||
本报讯邮局工作人员因一时失误多给了来取钱的陈女士800元,结果引起一场不当得利的官司。日前,经东城法院主持调解,陈女士退回了不属于自己的800元,邮局也撤回了起诉。 今年春节大年初七下午,陈女士到本市东区国际邮电局办理邮政储蓄存款业务。当时想从旧账号上取出5000元,再拿出2000元现金,准备开户存入7000元。但在随后办理取款的
当时营业员从抽屉中取出一沓钱,清点后交给陈女士。当晚,工作人员下班核对账目时,发现在办理陈女士这项业务时,本应退回2000元,实际退了2800元。再看录像核对,确认确实多退了800元。邮局方面赶忙与陈女士联系,请她到邮局看录像听录音,商议退款事宜。 陈女士承认拿到了营业员退还的2800元,但当时却没有返还800元。邮局便将官司打到法院,要求法院判令被告陈女士返还不当得利。原告在诉状中称,发现多退款后曾与被告多次交涉,但被告拒不返还800元。被告陈女士则在庭审中表示,邮局既没有多次找自己协商,自己也不是拒不返还。自己看完录像后已经准备退回那800元,但没想到邮局工作人员的态度十分恶劣,使这个本来很简单的事情演变得极不愉快。同时,被告认为营业员失误在先,在未办结业务之前本不应将钱款放入抽屉中,致使钱款混淆,违反了办理业务的常规。她表示同意返还那800元。1 作者:程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