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死卖淫女 尸体办托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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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7日07:19 北京青年报 | |||||||||
本报讯因痛恨卖淫女“不讲感情、只认钱”,赵明(化名)杀死卖淫女后用托运方式把尸体移到广州。昨天,涉嫌故意杀人罪的赵明被丰台检察院依法逮捕。 2003年7月,赵明从外地来京打工。这期间,他到发廊去寻开心,认识了卖淫女王某。因为痛恨卖淫女不讲感情、只认钱,赵明产生了要杀死卖淫女的想法。2004年2月8日晚,他趁单位宿舍无人之机,打电话将被害人王某叫过来。与其发生完性关系后,赵明将王某掐死
作者:程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