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3名干部因“农情失察”被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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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7日08:34 湖南在线-湖南日报 | |||||||||
本报4月6日讯(记者 朱章安通讯员王加强)日前,衡山县长江镇一位机关干部因为没有把市场分析报告及时反馈责任区,导致责任区内农民的黄鸡每公斤少收入三角钱,而被通报批评。自年初推行“干部农情失察责任追究制”以来,该县已有3名机关干部受到处罚。 衡山“干部农情失察责任追究制”规定:驻村、包片干部在自己责任区内,必须及时了解农产品市场行情、信息,凡因农情失察造成农民受损失的,可行性分析报告拟写不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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