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警方点击民生热点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7日10:41 现代快报 | |||||||||
户政、交管热点问题解答 昨天,南京市公安局负责治安、刑侦、户政、交管局等部门的处级领导首次济济一堂,就当前户政、交通等热点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第二代身份证今年何时发放
记者:为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证明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民的合法身份,《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已经开始实施。目前,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换发前的准备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请问,“二代证”在南京将何时发放?在发放范围、扣押条件、法律责任等方面将有什么新的规定? 答:根据省公安厅的工作部署,南京市是全省第一批换发二代证工作试点城市,目前尚处于酝酿筹备阶段,预计今年下半年开始实施换发二代证工作,具体换发时间有待省里统一布置。在发放范围上: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16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申请领取和发放居民身份证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另行规定。在扣押条件上:法律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但是,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执行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情形除外。” 法律责任:《居民身份证法》加大了对有关违法犯罪行为的处罚力度,依据违法犯罪行为的不同程度,给予相应的处罚,分别是警告、罚款(1000元以下)、没收违法所得、拘留(10日以内)、追究刑事责任等。其中对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私家车牌照今年是否会竞拍 记者:现在很多驾校在宣传时都称自己与公安部门关系特殊,上他的驾校一定能拿到驾照。南京公安部门今后会不会强化对驾校的管理、严格驾照的发放?另外,南京是否会在今年开始拍卖私家车牌照? 答:按照职能分工,公安部门负责驾驶员的考试、发证,交通部门负责驾驶培训学校的资格管理,按照考培分离原则,驾驶培训学校与公安车管部门没有所谓的特殊关系,这些驾校都是公安车管部门监管和服务的对象。一些驾校为了招生需要,对外宣称与公安部门有特殊关系,是没有根据的,广大市民要从驾校的培训管理和服务质量两个方面认真选择适合的驾校参加学习。我们一直对驾驶员考试工作严把关口,力争在考试工作中体现微机流程制约、电脑日志制约、联网管理制约、对驾驶员管理信息实行网上信息自动比对核查、机考替代人考、指纹验证身份等六大制约机制,以充分发挥车管预防交通事故的第一防线作用。此外,还对全市近1500名教练员队伍进行了专项清理整顿,清除了一批职业道德差、违章分值高和发生交通事故的教练员。 最新统计,截至2004年2月底,南京市汽车保有量、私人汽车保有量、私人汽车中的私人小轿车保有量分别比去年同期上升28%、57%、104%。从以上数据分析,南京市的私家车发展已经步入了快速增长期。通过我们的研究分析,认为私家车的快速增长是经济发展的客观反映,关键在于政府职能部门加以引导和管理,趋利避害,协调发展。经了解,我市目前没有对新车上牌实行有偿竞购的意向。 联防保安是否有单独执法权 记者:有读者投诉,基层警务单位存在执法主体不清的问题,常常有联防、保安队员单独执法,请问这些人具备单独执法的资格吗?公安机关在这方面有哪些规定? 答:根据1989年《公安部关于加强保安服务公司管理的通知》和1993年《公安部关于加强治安联防队伍建设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保安或联防可以协助公安机关维护治安秩序,但不能单独以执法机关的身份从事执法活动。目前,基层公安机关聘用的保安绝大多数从事社区治安巡防任务,也有少数保安协助民警从事一些对被审查对象的看护等任务,但仅限于协助。一旦发现保安越权执法,我们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机动车夜间保管站现状如何 记者:为了降低机动车夜间被盗的发案量,白下警方率先设置机动车夜间保管站,招聘下岗工人专门看管,此举很快在全市推广。请介绍一下目前全市设置机动车夜间保管站的情况? 答:3月20日,市局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夜间保管站建设和管理的工作意见》,就机动车夜间保管站设置的原则和要求作了详细规定。目前,仅六城区就已建成61个夜间保管站,设有泊位1795个。这些保管站主要设立在小区内的院落、空置场地和主次干道支路以外的街巷。夜间机动车保管站的设立,减少了机动车发案的隐患,提供了一定的就业机会。市局在《意见》中明确要求各单位在建设夜间保管站时,看车人员要从下岗职工中招聘,并加强培训。现在此项活动给200多名下岗职工提供了再就业机会,如果这项工作顺利完成,可为5000名下岗职工提供再就业机会。 如何加强对乞讨人员的管理 记者:3月1日南京市划定了25个“重点救助区域”以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的管理。请问公安机关在如何加大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护送、引导力度方面有没有具体做法? 答:3月1日,市民政、公安、城管、卫生四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的通告》,公安机关按照《通告》的精神,认真履行职责,对流浪乞讨人员做了大量的救助工作。警方具体做法是:一是开展了流浪乞讨人员联合救助统一行动。3月10日至12日,联合有关部门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了流浪乞讨人员联合救助统一行动。此次行动对流浪乞讨人员履行告知267人次,引导189人次,护送80人次,其中护送到市救助总站66人次、护送到各区救助咨询点14人次,在救助行动中还发现查处违法人员3人。二是主动加强与民政、城管和卫生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合力。三是加大巡查力度,强化救助工作,各单位根据辖区实际,组织力量,在车站、码头、繁华街道、风景游览区、重要公共和涉外活动场所等重点地区,开展全天候巡查,采取积极性、保护性救助管理措施,并及时发现打击其中的违法犯罪分子。 外地汽车进城噪声扰民问题 记者:夜间外地汽车进城车速过快,噪音扰民,特别是城西干道地区近万居民深受其害,公安交管部门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在夜间外地车辆进城方面有哪些规定? 答:近年来,我们将夜晚外地机动货车闯禁区等交通违章纳入管理重点,采取设卡堵控、拉网巡查等管理措施,开展夜间整治。仅今年以来,已查处此类违章1.8万多起,吊扣违章驾驶证700多本。目前,我们正在组织开展对农用车、拖拉机、土三机进城噪音扰民的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各类夜间违章的整治力度。治安、消防呈现三喜三忧 昨天上午,记者从警方获悉,今年春季,南京治安情况呈现“三喜三忧”状况。 暴力案件同比下降 今年1~3月份,南京市共立八类暴力案件259起,比去年同期下降6.8%,“两抢”案件的多发势头得到了有效控制。1~3月份,全市共立抢劫案件68起,比去年同期下降44.3%;立抢夺案件119起,比去年同期下降9.8%。其中,拦路抢劫、入室抢劫及飞车抢夺案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32.0%、54.5%和9.1%,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得到了进一步增强。 破案攻坚能力提升 2004年第一季度,南京市公安机关破案绝对数5121起,破案数比去年同期上升7.4%。其中,杀人案件破案率为82.1%,比去年同期增加1.6%;诈骗案件破案数比去年同期上升36.4%,破案率为51.5%,比去年同期上升17.2%。一批严重刑事案件被迅速侦破。3月21日,南京市栖霞区312国道发生一起劫车杀人案件。公安机关迅速调集精干力量展开工作,于3月25日将葛某、金某2名犯罪嫌疑人抓获,成功地破获了这起性质恶劣的劫车杀人案件。今年2月至3月,公安机关经过缜密侦查,于2月28日晚10时许,将盗窃汽车犯罪嫌疑人李某抓获,一举破获了13辆“东风”、“解放”货车被盗、总案值达50余万元的系列盗窃机动车案件。 交通事故同比减少 第一季度,南京市共发生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967起、死亡101人、伤231人,起数、伤残人数比去年同期分别下降22.0%和21.4%。目前全市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良好,但社会治安形势依然严峻。 刑案总数高位运行 今年第一季度全市共立各类刑事案件7703起,比去年同期上升18%。其中,“八类”暴力案件虽然同比下降,但杀人案件却比去年同期上升9.5%。各类侵财性案件总量较大,占全部刑事案件的82.1%,发案数比去年同期上升21.8%。侵财案件的多发态势,给当前社会治安稳定带来了较大影响,犯罪分子往往为得到钱财而采取极端手段,恶性案件时有发生,社会危害加剧。2月17日18时左右,两名男子搭乘受害人王某的摩的行至312国道附近的一条小路上时,会同事先潜伏的三名男子,采用施暴、搜身、捆绑形式抢走受害人的随身财物,后虽经公安机关侦查,几名实施抢劫的犯罪嫌疑人员已被抓获,但此类犯罪动向应引起社会高度重视。 特大诈骗案件频发 今年1~3月份,诈骗案件发案比去年同期上升36.4%,其中10万元以上的特大诈骗案件比去年同期上升1.1倍。各类盗窃案件仍然处于高位运行,发案总数比去年同期上升27.7%,尤其是居民住宅被盗案件上升较快,比去年同期上升43.3%。与此同时,盗窃汽车案件总数比去年同期上升40.4%,且该类案件出现了组织化、专业化的特征。 春季火灾总数上升 1~3月份,全市共发生火灾703起,烧死7人,烧伤1人,直接经济损失110多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火灾总数上升19%。其中,住宅火灾多发,占火灾总数的45.7%,比去年同期上升了80%。住宅火灾中因用火不慎而引发的火灾占总数的24.6%;电气故障引起的火灾、玩火引起的火灾分别占总数16.7%和10.1%。对此,消防部门正在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对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进行专项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 |||||||||